標靶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國際職業漆彈聯盟
漆彈運動雜誌
NSPL
Paintball.com

漆彈運動介紹   裝備   裁判介紹   比賽前程序
比賽   淘汰與處罰   比賽排程、計分、排名    
漆 彈 運 動 介 紹
1.0
運動與聯盟
1.01
漆彈運動:
漆彈是一個由兩組隊伍競賽的運動,每組成員3至7人,參與NPPL巡迴賽的隊伍人數最多由7人所組成,競賽的目的為每個隊伍於有限時間內奪取對方隊伍的旗幟並送回已方旗幟站,且盡可能的殲滅對方人員,NPPL Super7競賽時間限制為7分鐘。
1.02 規則委員會:
規則委員會的責任為制定漆彈運動正式的競賽規則,規則委員會於每場NPPL賽事舉辦的前一天晚上將召開會議審核與公佈這些比賽規則。
1.03 裝備委員會:
裝備委員會的責任為判定何種漆彈裝備適合參賽者,本聯盟建議當製造商設計出新款的漆彈裝備於生產前須將裝備呈交裝備委員會審核。
1.04 裁判:
裁判的責任為嚴格的執行規則委員會所公佈的規則。(請檢視規則10)
1.05 等級:
聯盟共區分為5個等級,分別為:職業組(Pro)、業餘組(Semi-Pro)、等級一(D1)、等級二(D2)、等級三(D3)。
2.0 場地與其它區域
2.01 競賽場地:
競賽場地應為長方形,長180呎(54.86公尺)與寬100呎(30.48公尺),競賽場地應設有兩個旗幟站,旗幟站應設於場地兩邊底線各一個,並位於底線的中央,?場地掩體將貫穿置於競賽場地並且至少有5呎寬(1.52公尺)在競賽場地內。
2.02 界外區:
場地界線全部由黃色或白色的材料或油漆標示於場地周圍,觸碰界線視同出界參賽者將判出局,奪旗者於拉旗或掛旗的情況下如觸碰或跨越界線將不視為出界,其餘情況將全部視為出界被判出局,場地外的任何區域都視為界外。
2.03 陣亡區:
場地的界外區域旁將設置兩個陣亡區,陣亡的參賽者必須至陣亡區。(檢視規則20.01)
2.04 安全圍網:
競賽場地之界外區以及陣亡區將被安全圍網包圍,?安全圍網須符合ASTM標準F2278-03,F2184-02
2.05 觀看區:
所有比賽場地都須於安全圍網外以繩索標示出安全區域,任何一邊不少於5呎,參賽者與觀眾將待在由繩索圍起的安全區域後方觀看,凡進入至安全區域的人將立即被被NPPL工作人員驅離該地點。
2.06 場地熟悉:
任何參與NPPL Super 7世界巡迴賽的隊伍於巡迴賽的前一天均可檢視所有的比賽場地,但不能以任何方式改變場地,於巡迴賽前禁止任何隊伍或參賽者於比賽場地練習、排練,除非該練習、排練為推廣目的且該隊伍或參賽者經過聯盟代表的授權。
2.07 比賽錄影與攝影:
僅有經授權的人員可於攝影台、媒體台或進入比賽場地內錄影、攝影,並且必須持有由NPPL核發該場比賽的通行證(推廣活動除外)任何時候攝影師都不允許進入比賽的場地內,攝影師將跟隨NPPL裁判移動的方向,如果攝影師的位置妨礙或影響到比賽該攝影師將被要求離開場地,同樣的於比賽期間的任何時候,凡被允許進入比賽場地內或媒體台的隊伍教練、參賽者、支援人員,如妨礙或影響到比賽,將被要求離開。
3.0 巡迴賽資格與實施
3.01 NPPL會員身分:
參賽者必須有NPPL核發的參賽證件參與NPPL認可的巡會賽,且參賽者必須能夠於NPPL認可的巡迴賽會場內隨時出示參賽證,如果參賽者的參賽證遺失或被竊取或參賽證上的資料有誤(例如,參賽證上所顯示的隊伍並非該參賽者參與比賽的隊伍)參賽者將被要求購買替換的參賽證。
3.02 購買參賽證與費用說明:
參賽者可於NPPL網站或NPPL認可的巡會賽會場申請參賽證,申請參賽證時需繳付USD$35元的參賽證管理費用,參賽證的有效期限為該場巡迴賽的比賽期間,重新申請參賽證須繳付USD$10元,新申請或重新申請的管理費用有變更時將不另行通知。
3.03 承辦單位:
巡迴賽承辦單位將提供巡迴賽相關的參賽費用、比賽的行程資訊包含規則委員會與隊長會議的時間與地點、住宿資訊以及參與NPPL認可巡迴賽的隊伍保險棄權書,隊伍必須遵守管理規章以及承辦單位所公佈之任何巡迴賽的規則(例:不准拍攝片, 拍攝相片或用其他方式紀錄比賽)。
3.04 參賽費用:
參賽費用必須支付給NPPL認可的巡迴賽承辦單位,職業組(Pro)、業餘組(Semi-Pro)、等級一(D1)、等級二(D2)、等級三(D3)的參賽費將由巡迴賽的承辦單位制定,隊伍名冊將於所有費用或罰款全部支付後方可受理。
3.05 名冊:
所有隊伍必須於參賽前完成名冊的提交,職業隊的名冊最多可有12名正式隊員與4名預備隊員,業餘組、等級一、等級二與等級三的名冊最多可有10名正式隊員與4名預備隊員,所有隊伍的預備隊員須於每場賽事登記,未參的預備隊員必須填寫,棄權書,並收到入場證明並繳付USD$10的管理費,入場證明僅適用於單場賽事, (隊長會議將於每場NPPL認可的巡迴賽開始前一晚舉行,會議召開的目的為提供參賽者關於聯盟任何管理或比賽規則以及其他管理隊伍參與NPPL認可巡迴賽規則的改變資訊)。
3.06 年齡規定:
參賽者必須年滿18歲以上,10名隊員中如有 17歲的參賽者須有家長或合法監護人提供的同意書方可參賽。
3.07 禁止重複報名:
於NPPL認可的巡迴賽中,參賽者僅可出現在一個隊伍的名冊上。
3.08 參賽者身分:
2005年職業組名冊上的參賽者為“職業選手”,“業餘選手”為目前參與或曾經參與 2005年度業餘組的參賽者,任何曾經於2005年以前參與職業組的參賽者將被視為業餘組。
等級一(D1)選手為曾經於巡迴賽中參與等級一(D1)隊伍的參賽者。
等級二(D2)選手為曾經於巡迴賽中參與等級二(D2)隊伍的參賽者或曾經參與5次以上NPPL認可的巡迴賽且為等級三(D3)隊伍的參賽者。
等級三(D3)選手為從未參與NPPL巡迴賽的參賽者或曾參與等級三(D3)隊伍但少於5次的參賽者。
等級三(D3)一旦參與NPPL巡迴賽等級三(D3)滿5次,其個人的組別等級將晉升為等級二(D2)選手。
3.09 相互等級比賽:
任何參賽者可列於職業組的名冊。
僅兩名職業組選手可列於業餘組的名冊。
僅兩名業餘組選手可列於等級一的名冊。
僅兩名等級一選手可列於等級二的名冊。
等級三選手僅可列於等級三的名冊。
3.10 等級晉升與規定:
職業隊伍固定為18個隊伍,每個年度比賽結束時,最後三名的隊伍將被降為業餘組,而業餘組的前三名將晉升為職業組。
業餘隊伍將被固定於最多32個隊伍,於2005年度比賽結束時,前31個隊伍與等級一冠軍的隊伍將參與2006年的業餘組。
中華迷彩漆彈生存運動協會 c2000-2005 National Paintball Survival Association All right reserved.
TEL:02-22397171   FAX:02-82301109   地址:北市文山區萬利街30巷1號二樓